第一階段:學習、辨識四種基本寫作類型。
第二階段:收集並閱讀資料、建立問題意識、篩選資料、確定報告方向,初擬報告大綱。
第三階段:練習資料改寫、強化示例與推論、撰寫初稿、製作簡報(建議第12到14週之間進行)。
第四階段:確認無抄襲、確認文獻註記、調整組織架構、完成初稿。
第五階段:調整組織架構、檢查格式與註記、修訂文稿、完成報告。
課堂表現30%、學期報告70%。
附註:
1.學期報告包含完成學期報告所指定的階段性作業。
2.學期報告的評分原則請參考「評分標準表」。
評分標準表:
評分依據 |
所佔比例 |
具體要求 |
問題意識 |
40% |
- 具有明確而具體的問題意識。
- 應觸及問題的核心及問題意識應與推論過程相互扣合。
- 問題意識應呈現對相關主題的研究有一定的認識,且以此為延伸的基礎。
- 報告主體的論述段落或陳述內容應符合且支撐問題意識,並未逸出或不足。
|
資料引用及統整 |
25% |
- 應選擇來源可靠的資料。
- 應呈現有助於解決問題意識的二手資料或文本內部證據。
- 應統整與問題意識高度關聯的資料,並適當剪裁。
- 能明確區隔引用資料與作者意見。
|
文字表達與推論過程 |
20% |
- 題目、各層標題及文句表達應具精確性。
- 組織段落應展現嚴謹的推論過程。
- 段落間應注重事理關係且彼此扣合。
- 行文應展現前後一貫的觀點。
|
報告格式 |
15% |
- 參照《大學中文教程》附錄一之三規定,其中包含標題、內文、引文、註腳、引用文獻的格式。
|
總計100% |